骗取家电下乡补贴 不法商家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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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用农民身份信息虚构销售家电,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的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至2012年1月,枣庄市峄城区某家电销售部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接受峄城区财政局委托从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过程中,盗用农民身份信息并虚构销售家电的事实,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项。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用18名农民的身份信息,并虚构销售家电事实,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23044.64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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