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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社会监督增量,让“节日腐败”无处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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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7 来源:正义网 标签:节日腐败

每逢节日,反腐职能部门及时为官员打“预防针”已成惯例。一年一度国庆黄金周就在眼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9月14日推出的《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持续到10 月12日,集中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接受公众举报。最高检日前也下发了《关于在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通知》。 

  这些举措,让人民群众看到了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铁腕反腐的力度。最新权威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今年前8个月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105起,处理35733人。在查处的问题中数量列在前五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国内旅游。 

  出重拳的同时更要谋根治。如今百姓最期待的,不单单是节日期间处理了多少腐败问题,更是“节日腐败”能尽早绝迹。 

  根治“节日腐败”,要守住执纪执法关口。“节日腐败”有很深的历史渊源,逢年过节送大礼、拉关系、通人情、走后门等的官场陋习在今天依然存在。要避免节日成为腐败的借口,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是必须的。我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收受礼品、行贿受贿的定性以及如何处罚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维护法纪的尊严,严格依纪依法办事,执纪执法绝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根治“节日腐败”,要时刻盯紧“变种腐败”。如今,公开的节日腐败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支付凭证、提货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快递礼品、出入私人会所等各种更加隐蔽的行为,对这些节日腐败“新变种”必须牢牢盯住。要用法纪的威严,使得党员干部抵挡住“礼”的诱惑,严守廉洁从政底线,自觉从行动上远离“变种腐败”。 

  根治“节日腐败”,要用好社会监督增量。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审计等职能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各种监督成为官员不敢恣意而为的“千里眼”“顺风耳”;加大突击暗访力度,让各类腐败无所遁形;严肃查处那些敢于顶风作案者,打好禁令、举报、查处、通报的反腐“组合拳”。如今,公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各种新媒体的发展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便捷的平台。要特别重视、充分发挥这些社会监督增量的优势,及时公开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采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举报方式反映问题,让“节日腐败”逃不出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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