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缓刑监外 办公环境 经典案例 律所团队 智豪动态 荣誉展台

回到智豪主站

影响力受贿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单位受贿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介绍贿赂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对单位行贿罪 隐瞒境外财产罪 更多罪名>>>>

    首席律师 张智勇

    重庆智豪(刑辩)律师事务所 主任
    重庆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 主任
    重庆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 委员
    重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代表
    2010年度创业中国全国十佳律师

更多专家 专家团队

孙长永

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重庆市“322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中青年诉讼法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查看详细介绍>>

刘家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人保组刑事审批组
四川省高级法院研究室工作

查看详细介绍>>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经典案例 >

副处级官员受贿50万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0

2016-08-17 来源:智豪律师事务所 标签:

副处级官员受贿50万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案情简介:
    李某,女,1959年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曾任某市房管局助理调研员,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起诉意见书提出,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其时任某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的丈夫能为该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谋取利益的情况下,仍于2011年、2013年分两次收受赵某送的贿赂款共计50万元,并将此事实告知其夫。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上述行为涉嫌受贿罪,与其夫二人系共同犯罪,李某系从犯。

辩护策略:
    李某家属在李某被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第一时间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的次日,智豪律师即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李某被制定监视居住的地点,向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交了书面会见申请。
    在取得会见许可后,智豪律师即刻前往检察院查阅了全案资料,并依法会见了当事人,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有关案件情况并向其传达了家属及智豪律师对其目前生活状况的关心。在完成会见后,代理本案的智豪律师协同全所律师组织对本案的研究讨论,及时完成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专业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同时申请检察院对李某取保候审。智豪律师提出,李某涉嫌贪利型犯罪,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其一贯表现良好,本次涉嫌犯罪系初犯,且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故主观恶性较小,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串供、毁灭证据等妨害侦查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规定。此外,智豪律师还向检察院提交了十余年内李某身患多种疾病的病例材料、诊断报告等,以李某的客观健康问题为依据为成功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辩护结果:
    在智豪律师团队的坚持努力下,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后于2015年11月20日将李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