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局两科长受贿4百 使千万美元货物免检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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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科正副两名科长因徇私情,对应当检验的出境物品不予检验,严重失职,致使共计价值近千万美元的货物通关,逃避商检费20余万元,被河西区法院以犯有商检失职罪进行处罚。昨日,该判决结果已正式生效。
经查,被告人周某利用担任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检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经他人介绍与办理货物出境报检手续的个体货物主霍某相识,并接受霍某价值400元的购物卡及物品,后被告人周某对霍某的出境物品,未进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合同等进行审查及验货,先后私自签发200余张货物通关单,致使价值476万美元的货物出境,逃避检验费7万余元。
另一被告人阚某在担任上述单位检务科副科长,负责审核出入境货物通关手续,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2000年初,被告人阚某与从事为货物单位办理货物出境办检手续的陈某(陈某伪造出境货物换证凭单,逃避商品检验总货值8855万元,逃避商检费12万余元,后该批货物中部分商品因涉嫌含有“伟哥”成分被韩国有关部门查获并退回,造成恶劣国际影响,被判刑4年。本报于4月19日曾作报道)等人相识后,先后接受陈某等人的现金3500元及价值600元的购物卡等物品。自2000年9月以来,陈某等人先后持变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换证凭单219张,让被告人阚某签发,被告人阚某未检验出这219张换证凭单是变造的,即给陈某等人签发了通关单,致使价值546万美元的商品逃避商检出境。(记者胡然)
稿源: 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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