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一例传染病防治失职案判决 被告人被判有期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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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湘西自治州5月25日讯(通讯员王岸雷方)由永顺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湘西州首例传染病防治失职案近日判决,两名身为医务人员的被告人杨永春、向梅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
据检察机关调查和法庭审理查明:去年5月31日上午,永顺县勺哈乡卫生院防疫专干杨永春、妇幼专干向梅香接到该乡哈家村小学打来的电话,报称该校有10余名学生在注射乙脑预防针后出现发热现象,要求卫生院来人诊治。两名医务人员来到学校后将发热学生带到了村医务室,经诊断发现多数学生系流行性感冒引起的普通发热,但三名学生的病症与国家一类传染病——麻疹病的症状相似。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此类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对疑似患者进行跟踪检查和隔离治疗,在疫区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和采取预防措施,同时将疑似病例情况层报给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本是杨、向两名妇幼防疫专干份内的事,但两人侥幸地认为只是症状疑似,不会有多大事,严格按规定办如果弄错了的话,岂不是自找麻烦。于是仅仅给学生们进行了常规治疗处理,而没有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防治职责,结果导致当地严重的麻疹病疫情。去年6月8日至28日,永顺县勺哈乡共有72名人相继出现了麻疹病疑似症状,一名学生由于并发了肺炎导致心衰,不幸死亡。(稿源:红网)(作者:王岸雷方)(编辑: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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