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安分局长充当保护伞 与副政委互助索贿获刑
2016-08-31
来源:信息时报
标签:中山,受贿,索贿,公安局长,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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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安分局长充当保护伞 与副政委互助索贿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粤纪宣) 2012年,中山市原小榄公安分局局长林金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这个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曾威震一方、扫黑打黑不手软的英雄,因贪欲丢掉了声誉,丢掉了事业,更失去了自由,在民间落得“贪腐探长”的骂名。昨日,南粤清风网披露了林金满腐败案细节。
充当不法娱乐场所“保护伞”
公安分局局长,这是一个让辖区内娱乐场所的老板们望而生畏却又想极力巴结的角色。2006年至2012年,林金满在这个位置上享受着来自老板们的“供奉”,利用逢年过节及举办喜事的机会收受贿赂。
陈某某是一家娱乐城和桑拿中心的经营者,他的娱乐场所还提供卖淫嫖娼等违法服务。2006年开始,他多次以过节慰问金名义送给林金满人民币6万元,以获取林金满的关照。
受到林金满“保护”的不法娱乐场所不止一家,他对辖区娱乐场所给予关照,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7万元、港币17万元、美金0.2万元。本应保护一方安宁的警官却成为从事不法活动的娱乐场所的“保护伞”,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人“捞人”为己“捞钱”
林金满在处理相关刑事案件时,滥用权力,往往通过不处理、轻处理或者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等方式办“人情案”“关系案”,从中大肆收受贿赂。
2010年至2011年间,林金满利用职务之便,为从轻处理某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万元。
林金满除了担任小榄公安分局局长,同时还是小榄镇政府副镇长和小榄保安公司主管领导。视频监控工程、社区联网报警系统本为利民护民的工程,但林金满利用自己的权力,大肆收受工程承建商老板所送的贿款。
2008年下半年,林金满利用职务便利要求该镇某社区主任将视频监控工程交给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并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阶段,要求对该工程给予财力上的保障。通过这种手段,林金满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老板唐某某以过节慰问金名义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
“互助”索贿双双落马
2007年中,分局进行竞争上岗,林金满接受社会老板吴某某的请托——竞岗时关照分局某民警。该民警竞岗成功后,恰逢林金满要买车,吴某某便以买车名义“赞助”10万元。随后,卢某也通过吴某某成功竞选分局副局长。
2007年林金满在提拔姚国森(另案处理)为分局副政委后,收受姚国森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此后,林金满和姚国森两人相互勾结,互为对方索贿。如林金满买车时,姚国森为其向相关老板索贿;而在姚国森买车时,林金满又为其向相关老板索贿,双簧把戏演绎得淋漓尽致,通过互为对方间接受贿,作案手段新颖隐蔽,其中姚国森主动索贿达人民币30余万元。此外,姚国森还多次扮演林金满受贿的中间人角色,实现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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