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遂宁市委原常委冉涛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8-19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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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冉涛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遂宁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冉涛(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冉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冉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冉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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