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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对县质监局、工商局相关人员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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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来源:未知 标签:

 
  中国经济网7月31日讯(田宏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天下”,可是从“瘦肉精”到“黑心鸭”、从“地沟油”到“潲水油”、从“病死猪”到“黑醋黑酱油”......去年榆林市又因“毒豆芽事件”闹的人心慌慌,全国各地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试问民众何以为“食”,天下又何以为“安”?食品安全又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生产、销售危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食品的不法分子固然可恶,必须严查,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正是因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玩忽职守,甚至是沆瀣一气、“猫鼠一家”,食品安全的监管“篱笆”才会被不法分子不断撕裂,有毒、有害食品才源源不断、毫不遮拦地流向市场危害民众。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为严惩食品领域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现象,积极联系县公安局搜集有关生产、销售有害、有害食品案件,并根据“生产、销售毒豆芽一案”的相关线索成功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某、郭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张某、叶某和双某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了立案查办。
 
  据了解,2011年1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使用,但是分别于2009年成立的“善国豆芽厂”和2012年3月29日登记成立的靖边县众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一直大量生产、销售添加“无根水”(又名高效无根豆芽素,主要成份为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并且两厂所生产的豆芽数量几乎垄断了靖边县所有的销售市场。但负有豆芽生产环节监管职责的的王某、郭某,和负有对豆芽销售环节监管职责的张某、叶某、双某不仅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榆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以上两豆芽厂进行抽样检验,还以豆芽监管职责分工不明为由相互推诿,致使以上两豆芽厂截至2013年7月16日,将生产出来的140余万斤的有毒、有害毒豆芽流向市场,不仅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还给消费者造成2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此事经华商报、华商网等各大网络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极度恐慌,还使政府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严重下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靖边检察院反渎局经过大量证据采集,突破重重阻力,终于对以上五人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移送审查起诉,给予该五人严厉打击,并给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敲响警钟,促使其严格执法,预防渎职犯罪。
 
来源:中国经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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