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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律师 张智勇

    重庆智豪(刑辩)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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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代表
    2010年度创业中国全国十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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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永

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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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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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嫌受贿罪,智豪律师专业辩护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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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来源:未知 标签:

案情简介:
李某因涉嫌受贿罪,在2014年7月27日检察院决定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某的爱人于2014年8月16日在网上查询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专做刑案的专业律所,有很高的知名度,于是当天下午就来到了智豪所咨询,所里安排了资深的刑辩律师接洽。智豪律师根据李某爱人提供的案情及相关材料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通过双方的深入沟通交流,及李某爱人自身的慎重判断,对智豪刑辩团队的专业度表示认可,当即签下了委托合同。
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准备会见手续,不到两天的时间智豪律师很快就会见到了李某,并把相关委托情况告知了他,李某对智豪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在和智豪律师交流之后,李某表示同意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意见。智豪律师于2014年8月16日接受委托以来,做了以下工作:1、8月18日第一次会见到了李某,并就相关案情与他初步沟通交流,耐心仔细地倾听了李某的陈述,并就李某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解答。2、向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李某当面交换意见并提交辩护人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了检察机关案件材料中没有侦查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辩护人提出了应当认定李某具有自首情节的法律意见。3、多次与检察院交换沟通交流,明确提出李某愿意主动退赃,争取法律宽大处理的意见,并获得检察院积极答复。随后智豪律师又与李某多次会见,并耐心详细听取了其归案经过、羁押期间讯问情况和涉案事实的具体经过的陈述,并做了会见笔录,并从本案涉嫌的罪名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本案的证据情况、涉案人的主观意识、刑事法律风险等方面为其进行分析发表意见,初步提出了本案的辩护意见。同时智豪律师把李某爱人的想法告知了他,让他保持乐观、坚强,李某表示感谢律师所做的工作,希望能够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决。
辩护策略: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审阅了李某全部案件材料,结合听取李某的意见和解释,分析研究了本案事实和现有证据,进一步对本案的未来走向做出了法律分析。律师结合团队分析和案件事实情况,在庭审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很好,2、李某对社会贡献程度较高,3、李某具有积极退赃情节,4、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基于上述辩护意见智豪律师建议对李某量刑为5年有期徒刑。
本案办理结果:
本案的办理结果:智豪律师根据制定的辩护方案,在庭审中作了适当重点调整,通过精彩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智豪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该判决结果获得了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一致称赞!

  智豪律师事务所网编整理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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