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成人高考泄题案宣判 三人因泄露国家秘密罪获刑
2014-08-1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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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阚怀春 徐燚) 全国成人高考的试卷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绝密级别,而在去年10月,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答案却在考前被泄露,并在考生中传播,多名涉嫌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获悉,涉案的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一年。
利用监督制卷机会无线传出答案
本案被告人梁某曾任职河北省考试院成人招生处办事员,2012年9月20日左右,梁某被确定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闱监印试卷人员,获得了接触考卷的机会。入闱前,梁某与被告人刘某预谋将本次考试答案泄露给被告人刘某。刘某遂指使孙某给梁某提供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梁某将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等设备违规带入制卷区。
据梁某交代,其在制卷区负责试卷的校对、印刷工作,梁某利用其职务便利获取了客观试题答案,并利用去洗手间的机会,将答案记在纸上,于工作结束后将记有答案的纸条带回宿舍,并通过其违规带入的笔记本电脑及网卡将答案泄露出去。
加密发送答案 提高培训机构升学率
据梁某交代,其和本案被告人刘某合作开办成人高考培训机构,但是以往培训机构学员的升学率很低,为了提升机构办学名气,刘某提前与梁某商量,利用梁某入闱监印2012年全国成人高考试卷的机会,由刘某提供给梁某电子邮箱,梁某把相关科目的答案转化成加密汉字保存在邮箱里,由刘某登陆邮箱下载答案翻译后再泄露给别人,同时据梁某交代也将考试答案编辑成1234代表ABCD,于考试当天凌晨将答案泄露给栗某等人。
据梁某交代,其泄露的答案均系客观选择题,泄露给栗某的是医学类相关试题答案,泄露给刘某的是不包含理科的其他15科的答案。
三被告人均被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涉案嫌疑人相继落网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入闱监印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卷工作前即与刘某、孙某相互结伙,违规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入闱监印,故意向多人泄露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罪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刘某指使孙某购买笔记本、无线网卡等设备,并提前与梁某预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构成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孙某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同样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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